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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人没事需要误工费可以吗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贵蒙 时间:2021-08-29 11:50:53浏览101次

交通事人没事需要误工费可以吗?

交通事故受害者需要长时间修理汽车,没有任何问题,但只有当汽车损坏时,损失的时间才得不到支持。如果是营运车辆,可能需要损失时间。

一、交通事故中损失时间的范围什么是损失时间,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和相关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的,因受害人的损害得到恢复和治愈而损失或减少的工作和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利益损失的赔偿。

二、交通事故中损失时间如何计算损失时间根据当事人的损失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伤者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确定。因伤致残连续延误的,延误时间可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前一日。

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计算误工费有两种方式。

1、固定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本应按期完成工作,但因医疗事故造成工作延误而损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补贴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报表为准,奖金按患者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的门槛有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等私营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尤其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依据,必须与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合并。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最近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人员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农村村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证明,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够维持本人正常生活,包括承包户、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临时工、短工、临时工)、家庭劳务人员等。均按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计算。

3.延迟日期的确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误工日期由患者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的休息日两部分组成,自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扣除。治疗结束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不疗养的,不计算损失时间。患者因医疗事故致残的,经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计算误工费,即确定残疾后,残疾人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实际减少收入的,应当合理补偿。如果患者是没有劳动收入的未成年人,要求补偿损失的时间,则不予支持。

5.退休人员损失时间的计算。对此,现行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

6.最高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条例》有一定的区别。前者的计算标准上面已经提到,后者规定损失时间的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多少来计算。受害人为承包户或个体工商户的,损失时间的计算标准可参照受害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收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若干意见》的规定。由于《条例》只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人民法院在确认赔偿金额时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条例》、《民法通则》进行审理。同时,医院也要注意一些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赔偿金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无论大小,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损失。如果发生严重伤亡,也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创伤。因此,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但是在小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没有对人员造成身体伤害的话,没有必要按照规定去佩服失去的时间,如果是操作车辆的话,更有必要佩服失去的时间。

兹证明(身份证号)是我单位员工,担任(.

交通事故损失时间赔偿需要哪些证据.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1,《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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