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潜三姗 时间:2021-08-30 05:15:55浏览116次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政策在不断完善。《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非工作期间受伤的,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的时间。卡车司机的损失时间应该如何计算?根据规定,如果伤者没有固定工资,将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一、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收入(天/月/年)*误工费
注: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损失时间费用的补偿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至于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这是一个执行问题。
2.无固定收入: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证明包括完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刻板印象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数)*上一年度同行业、类似行业员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判断“相同或类似行业”的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同行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决标准(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被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统计数据为依据(引用统计部门),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二、包含项目
1.损失的时间费用包括:工资、资金、津贴、报酬等。
2.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补偿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基础(差额补偿原则)。
比如受害人是某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伤误工,单位不得扣除其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商业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的经营利益不是简单地由经营者的劳动创造的,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是,在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能力相当的人来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应该作为损失的时间来补偿。
三、时间计算
1.非连续延迟
这种失去工作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继续失去工作
这种失去工作的时间从因受伤而推迟工作的那一天起算,直至残疾日期的前一天。
3.受害者因受伤而死亡
始于侵权,止于被害人死亡时(或因被害人死亡未计算损失时间,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近年来,我们的法律法规将在各个方面保护公民的权益。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因为受到伤害的劳动者不仅会影响工作,还会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所以损失的时间和赔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受伤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