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秋蝶 时间:2021-09-04 01:06:16浏览142次
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1】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费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连续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劳动者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工业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这家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是2个月。
2.一次性福利
如果他供养一名直系亲属,将为死者本人支付6个月的工资;如果有2个人,死者的工资是9个月;如果有3人或3人以上,死者的工资应为12个月。
3.为生活困难的直系亲属提供支持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有资格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根据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第三区180元,其他九县150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单独居住的,补贴标准提高10%。
(三)无论是(一)项还是(二)项,补贴标准均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
劳动者因工死亡时,其配偶、家庭成员和子女有权要求工伤赔偿,其中应当包括丧葬费、抚恤金和其他对劳动者的补贴。作为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赔偿。即使因工伤死亡,也要按照影子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