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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赔偿吗,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完颜春岚 时间:2021-09-10 01:06:41浏览59次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赔偿吗?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解除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强制解除和自愿解除。其中,强制解除是因为当用人单位存在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定情形时,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是指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选择离职。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而因其他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劳动者,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应当获得经济补偿。

二、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十一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典型的做法,比如给员工休假、待岗等,都可以视为没有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工资在发放之日后不发放,加班工资不发放。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可在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或拨打12333咨询。2012年北京最低工资为1260元。在这里,北京的最低工资是1260元,扣除社保、公积金和税收后支付。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障项目的,依法不予缴纳。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为了让劳动者“归零”,强迫劳动者辞职后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名称交替变更;通过非法劳务派遣;其他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回避行为。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相关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劳动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相关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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