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建飞荷 时间:2021-09-11 07:21:47浏览149次
一、植物人误工费如何计算?
1.非连续延迟
这种失去工作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继续失去工作
这种失去工作的时间从因受伤而推迟工作的那一天起算,直至残疾日期的前一天。
3.受害者因受伤而死亡
始于侵权,止于被害人死亡时(或因被害人死亡未计算损失时间,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二、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收入(天/月/年)*误工费
注: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损失时间费用的补偿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至于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这是一个执行问题。
2.无固定收入: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证明包括完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刻板印象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数)*上一年度同行业、类似行业员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判断“相同或类似行业”的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同行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决标准(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被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统计数据为依据(引用统计部门),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三、证据需要
证明损失时间量的证据是收入状况的证据和损失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的证据可以包括:
1.具体收入水平数据;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时间损失的证据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出具医嘱,提出休息时间、营养护理时间的建议;
2.工作单位可以出具伤者误工证明;
3、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延期的期限,用鉴定文书确定延期时间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依法向事故责任方要求一定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补贴和误工费等。如果受害者在交通事故后成为植物人,损失的时间从受伤之日起至工作延误之日止,至确定残疾之日止。
兹证明(身份证号)是我单位员工,担任(.
损失时间的赔偿标准以损失的时间和当事人的收入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