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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有吗,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乌雅荌 时间:2021-09-15 23:57:07浏览103次

一、老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有吗?

计算误工费的前提是原告是否有劳动能力,收入是否因工伤受损。工作能力和退休年龄没有必然的关系。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男职工退休年龄定为60岁,女职工退休年龄定为55岁、50岁,并不意味着退休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受伤前有劳动能力,因人身伤害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劳动,确因误工遭受损失或者收入减少的,视为无劳动能力是不合理的。退休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待遇,是宪法规定的休息权在劳动法中的体现。在城镇,退休职工再就业并不少见;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许多老年人继续工作。因此,只要有收入损失,就可以主张损失的时间费。当然,在计算误工补偿金额时,要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工伤对劳动能力和收入的影响程度,酌情计算误工时间。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二款: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没有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损失时间可根据医疗机构证明或法医鉴定确定;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确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关于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误工日期】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恢复情况,参照治疗医院或者法医鉴定的证明确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为承包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可参照受害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收入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如果受害者承包的种植和水产养殖季节性很强。如果不及时操作会造成更大的损失,除了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他还可以责令侵权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第二款: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治疗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失去时间,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最近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员工在正常情况下可以领取工资,不管是不是固定工资,受伤后都可以领取一定的误工费。对于60岁以上的员工或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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