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印炫明 时间:2021-09-16 16:07:10浏览110次
一、宁波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4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4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6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工伤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给予伤残津贴。如果残疾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雇主将补足差额)
(三)七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9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第33条。
工业死亡的处理标准
1.丧葬补助费=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养老金标准
配偶=工伤员工* 40%,其他亲属=工伤员工* 30%。
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抢险救灾中因工外出或失踪人员事故处理标准
1.员工在外出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自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支付工资。
2.从第四个月起停止支付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50%的一次性补贴。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处理。
二、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死亡职工的亲属依法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后,需要按照工资比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的,可以根据工伤程度要求工伤赔偿。工伤发生后,受伤员工也要第一时间进行工伤鉴定,也便于后续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