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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责任纠纷,董事会决议-公司清算(上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5 07:54:02浏览89次

董事会决议——公司清算

(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由QQQ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召开,并在会议召开前两周书面通知所有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QQQ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以及《公司法》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董事会决定如下:

一、决定解散(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由于管理不善和严重亏损,股东WREQQQ决定解散公司。经股东授权,董事长提议解散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23日一致决定解散公司。

二。决定依法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由三人组成,以厂为组长,徐OO、赵为成员。

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公司章程》、0103010等法律法规行使清算公司的一切权利。

三、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等手续。

主管(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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