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你曾经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公司强制清算会遇到什么法律问题

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8 14:35:01浏览110次

公司强制清算会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公司强制清算试用期长,程序复杂。许多程序缺乏规范性标准,在清算过程中将面临许多法律问题。以下是边肖五六懂法网关于如何任命清算组成员、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区别以及在清算过程中如何支付清算组成员报酬的详细介绍。

强制清算是指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清算,或者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告破产的清算。

一、清算组成员如何指定

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的案件通常是股东之间存在重大矛盾和意见分歧的案件。因此,当案件提交法院时,法院面临的**个问题是清算小组成员的任命。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清算案件时,应当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选举产生: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的人员。

**高人民法院2009年补充《清算纪要》,如果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并愿意参与清算,人民法院可以优先任命上述人员组成清算组。上述人员不能或者不愿进行清算,或者清算不利于依法清算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人民法院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和《人民法院个人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在公司解散、清算或破产清算的审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规定,当清算组成员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时,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和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的法律监督制约机制在实践中难以实施。毕竟,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将导致新的诉讼,增加工作量,甚至使清算案件成为一个“半心半意”的项目。因此,机构预防比制裁更重要。在指定时,有三种类型的人员,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组织是实现相互监督和制约的首选。

二、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有什么区别

《清算纪要》规定,可以参照破产程序执行强制清算程序。虽然解散和清算都是公司退出市场的法定程序,属于非诉讼案件,但在诉讼程序上仍有很大差异。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吊销许可证或责令关闭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即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和清算按照《公司法》及其解释规定的程序进行。这是非常武断的,当公司无法进行自己的清算时,可以由公司本身或债权人或股东进行。破产清算应当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强制性。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