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未申报债权的后果,未及时申报债权有何后果?

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1 22:00:05浏览143次

读者张:1998年5月,我公司与一家建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同意我公司向对方供货,对方在到货后一个月内付款。一家建筑材料公司自收到铝以来,尚未支付26万元。

2000年11月,建筑材料公司因破产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2001年5月7日向有关债权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报其债权。我们公司在2001年5月11日收到通知,但是由于当时的许多事情,事情被推迟了。2001年7月30日,我公司派人到法院申报债权,但被告知为时已晚。请问,我们的债权能否实现?

很遗憾,贵公司的债权无法实现。原因是贵公司未能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按期申报债权,因此被视为自愿放弃债权。《企业破产法》第9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贵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申报债权,因此无法实现债权。

谁应对公司员工的违法行为负责?

读者毛:我是一家医疗保健公司的经理。我们公司实行内部承包责任制。销售人员保留销售额的5%作为工资和营业费用。他们对自己的非法行动负责。然而,销售员李某为了扩大销售业务,以公司的名义邀请了一家养老院的负责人及其家人前往。李本人支付了1600多元。**近,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该公司在商业贿赂中实施了不正当竞争,并立案调查。

请问:我们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答:李某根据与公司的内部合同,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了此次活动。他作为推销员的职责范围是公司的当然授权。因此,李某为宣传保健品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均被视为代表公司的行为,属于履行职责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贵公司承担。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