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7 08:00:07浏览52次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8条(2002年7月30日),企业破产费用包括:
(一)管理、出售和分配破产财产所需的费用;
(二)破产财产的受理费。
(3)债权人会议费用
(4)收债成本
(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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