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7-21 13:55:03浏览125次
(一)公司未在解散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非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的利益。
第二款所列情形,债权人未提出清算申请,公司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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