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2 21:26:02浏览75次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当事人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应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诉讼。
原告起诉解散公司时应通知其他股东,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作为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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