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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需要多少股东同意,大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怎么办

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2 22:06:03浏览77次

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股东纠纷,损害股东利益。想申请解散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出。那么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呢?以下是五六懂法网在本文中的简要介绍。

股东申请结算公司的事由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因下列原因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两年以上未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二)股东表决时达不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且在两年以上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之间的长期冲突不能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

(四)其他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未经清算被吊销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诉讼的注意事项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如果诉讼原因表现为公司经营严重亏损,或者侵犯股东的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未经清算被吊销等。因为这些情况并不是司法公司规定的对解散公司提起诉讼的理由,在起诉受理过程中会被驳回。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清算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清算申请。清算事项,只有人民法院裁定解散公司后,公司才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条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

3.人民法院受理解散公司的诉讼案件时,仍将审查公司法规定的“不能以其他方式解决”的前提条件,并审查该条件是否成立。但只要股东被起诉,只要投诉中有其他可以采取而无法解决的方法,就足以“不得不”寻求司法救济。也就是说,法院对这种情况的审查是比较正式的审查,这个前提程序的意义更多的在于其导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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