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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解读导致民营企业“死亡”的十种情况

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4 14:58:02浏览150次

作者:李一宁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一支生力军。许多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这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正如你所猜测的,一些民营企业的倒闭是一种不正常的“死亡”,这很奇怪。民营企业倒闭的原因是“中国特色”,需要认真研究。李一宁教授对民营企业的“死亡”做了简明扼要的评论,很有启发性。

“死亡方法”之一是:这类企业要么先天不足,内部机制不健全;要么是机制一步步老化——,比如辈分、荣辱、名誉、不公;要么是高层分裂,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结果很容易被对手分裂。一般来说是由于体内的病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是为了死亡。

《死法》,《拖死》。虽然有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一直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不善导致成本上升;分配不公导致士气低落;企业没有创新能力,导致产品积压;职业经理人玩弄流程,导致企业资产严重流失。比如一家全国性的集团公司,子公司的CEO有一半以上是职业经理人。这些人很厉害,一上手就锁定投资人。他们挣钱花钱,客户资源紧紧握在自己手里。他需要多少你就投资多少。他有资源,你不能轻易改变他,否则你会失去更多。投资到位后,我要求你回报。如果你的经理做不下去了,我只好咬咬牙切肉。但投资人一般做不到,民营企业多是感性的,他们很难做到。他要照顾好自己的社会影响和弟弟的感受。结果人家觉得你得请他做。只要你老板肯给钱,肯定去玩。最后老板被拖死了。

第三种“死法”是:“求死”。当一个公司在项目决策中犯了一些常识性错误,就叫做“求死”。比如选择的项目与人才结构、实力、能力、文化不匹配,特别是犯了一些已经犯过的错误和不该犯的常识性错误。没有人要求你做这个,也没有人命令你做这个项目,这是一个很低级的错误。不仅不能判断项目,也不能判断自己,以为自己什么都能做,这叫“求死”。

“死”的第四种方法是:“碾压死亡”。民营企业中,很多:人盲目扩张,贪多,不注重基础设施,不练内功,内部管理混乱。他们虽然知道收益低,但敢于大额贷款,甚至不怕高息贷款,声称利润等于贷款减去利息。当你发现巨额债务时,你无法呼吸。你不知道贷款是要还利息的。最后,企业被你发现的巨额债务压死。

第五法“死”:“抑死”。现金流是现代经营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说,现金流比利润更重要。在国外,尤其是资本市场,现金流特别受重视。然而,我国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往往忽视这一点,导致内部财务因现金流中断和企业正常外部经营而不可持续。现金流状况是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另一个指标。虽然你还有资产和存货,但是一旦现金流中断,最后还是要宣告破产。

第六法“死”:“猝死”。由于企业过于依赖个人能力,可用资源往往高度集中。一旦个人判断出现偏差或个人发生意外,企业将遭受重大损失,导致企业猝死。这就是俗话说的“孤注一掷”的结果。一个成熟的企业,无论是从投资风险的角度,还是从对员工和社会负责的角度,都不应该承担企业可能被摧毁的风险。

《死法》之七:《错杀》。这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不行,因为你的行业太政策化了。一旦国家政策针对企业进行调整,结果将是企业的死亡。还有一种情况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过于密切。

《死法》:《挤死》之八。市场经济是优胜劣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往往会有前堵后追。企业无力挤压,市场份额越来越小,人才越来越少,效益越来越差。由于实力悬殊,国有资本和外资的双重挤压迫使你退出某个行业,你被“挤死”。

《死法》之九:《老死》。许多企业由于素质差、目光短浅、缺乏远大目标和长远眼光,无法随着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人才结构。所以这样的企业寿命肯定不长。但它有一个特点,它正在慢慢消亡,虽然它的年龄不大,但它已经开始衰老了。过去第一批、第二批下海的人,老死的最多,也赚钱,但大多历史短;他们可能已经尽力了,但他们绝不会想到成为世界500强。由于先天不足,它的寿命如此之短。

《死法》:《被刺》之十。这是因为企业管理不规范,到处违法,问题很多。事件一旦爆发,被告三投诉两投诉就崩溃了。这样的企业即使有远大的目标和远大的抱负,也只能“不为抱负买单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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