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精神赔偿作者:admin 时间:2020-05-19 13:00:57浏览99次
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杨生殖器官受伤并提起诉讼。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由于事故造成被上诉人杨睾丸损伤,导致其性功能障碍,且被上诉人尚未结婚生子,对其未来生活的影响及造成的精神损害更加严重。原审判决认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为4万元,没有错。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9月13日,胡驾驶的出租车与杨利伟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杨利伟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杨受伤后被送往宁波**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睾丸挫裂伤和左腓骨骨折后,医疗费用总额为25,235.37元,其中被告人胡支付原告住院期间医疗费用24,325.07元和4000元。
根据宁波何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原告因交通事故遭受会阴创伤,单侧睾丸切除术后阴茎勃起功能障碍残疾等级为9级。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警大队确认胡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杨为次要责任。
造成事故的出租车由安邦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
杨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胡、安邦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杨要求赔偿14万余元的车损费、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并赔偿因性功能障碍造成的精神损害20万元。
在法庭上,两名被告支付了原告提出的医疗费用、工资损失和其他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