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精神赔偿作者:admin 时间:2020-05-19 13:03:00浏览76次
一、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解释》**条**款规定:“自然人因非法侵犯下列人身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第八条规定:“因侵权造成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责令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应受害方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据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执行。
《解释》第1条规定:“赔偿权利人因侵害生命、健康和身体造成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向义务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和慰问金。”
依据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06年6月28日颁布。
《条款》第8条第2款规定,死亡和伤残赔偿限额包括“根据法院判决或调解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1年6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件,认定肇事方应赔偿死者家属28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法院认为,死者现在20岁,作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他的死亡给原告(他的父母)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精神损害赔偿原金额为10万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造成事故的驾驶员和业主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2:2002年9月,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的一个案件中,妻子作为第二原告向法院起诉肇事者,以维护其丈夫被打并造成性功能障碍(6级残疾)后的性权利。除了向丈夫支付109,207元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津贴、残疾赔偿金和其他费用外,法院还支持妻子要求赔偿10,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3:2004年9月,一名行人在二环路被北京奥拓汽车撞死的案件被公开宣判。
判例4:2004年11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曲乐衡诉张玉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张玉宁赔偿曲乐衡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费等13项费用,共计232.3353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70万元。对于原告提出的1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由于张玉宁的过错,曲乐衡不仅失去了正常人照顾自己的能力,而且无法从事自己喜爱的足球运动。结合张玉宁的经济能力,给予70万元的情感补偿是合适的。
三、部分地区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相关标准
标准1:2004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第6条规定: (1)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按总额5万元以下(含5万元,下同)支付。死者有一个以上近亲属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精神损害赔偿总额不满5万元计算,死者近亲属应当协商解决。(二)当事人因身体伤害和残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酌情支付,并根据相应的残疾等级按每级差额的10%计算。(三)当事人未致残但达到轻伤、轻伤、重伤水平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标准支付。
标准二:江苏省于2005年9月发布《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应当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法院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一般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