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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房产遗嘱范文图片,自书房产遗嘱范本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8-24 20:05:02浏览132次

如果立遗嘱人出于良好的精神或其他特殊原因选择自己写遗嘱,这被称为自写遗嘱。

当然,自拟遗嘱需要有实际内容,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实施。下面,网络编辑给你带来了这本书的遗嘱,帮助你理解。

自书《房地产会模型》

立遗嘱人于斌(别名),男,86岁,江苏省人,现住上海市* *路150弄28号202室,身份证号码为* * * * * * * * * * * * * * * * * *。

为防止在我身后发生财产纠纷及其他纠纷,根据我国《继承法》 《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在我头脑清醒、头脑清醒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特订立本遗嘱。

我妻子于2008年1月18日去世。大女儿于,现年58岁,住上海市* * *村106号801室。 第二个女儿死于24岁,未婚且无子女。三个女人在* *,52岁,住在上海* * *小区145号802室; 第四个儿子于,现年48岁,住上海市* * * *路178号。

二。我和我的三女儿于* *和孙女* * *共同拥有一处房产,位于上海市* *路150弄28号202室。房屋产权证证号为:胡*字(2006)第006988号,依法应属于我的部分,属于我身后的第三个女儿于* *所有,任何人无权干涉、侵占或处分。

精华阅读:遗嘱继承,怎样才能立一份有效遗嘱

立遗嘱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以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此外,遗嘱必须是自愿的,不得胁迫。否则,写得好是没有用的。那么如何写遗嘱呢?网站编辑通过您的问题带来了以下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怎样才能立一份有效的遗嘱立遗嘱的目的是合理分配财产,传达老年人的意愿。因此,遗嘱必须..点击阅读

3.我的养老金存折由我的第三个女儿保存在*。退休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其他应由我负担的费用,除了我的丧葬费外,全部由第三个女儿在* *领取和控制,如有剩余,由第三个女儿拥有,如有不足,也由第三个女儿自己承担。

4.委托* * *(现居上海市一巷1号602室,手机1391*******)协助执行。其职权是主持有关人员的会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解释本遗嘱及其公证效力,并监督本遗嘱的执行。

5.这是最后的遗嘱。在我身后发现的任何其他遗嘱或草案将被视为无效。

六、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本人签署,一份由委托遗嘱执行人签署,一份由* * *公证处保管。

遗嘱人(签名和盖章)

2008年3月8日

自写遗嘱与代表立遗嘱人写的相反。这并不意味着遗嘱人自己写的遗嘱会被执行。这还取决于法律规定的遗嘱有效性要求是否得到满足。如果没有,遗产不能根据立遗嘱人自己写的遗嘱的内容来分配。以上是边肖为每个人编辑的最新自写遗嘱模型。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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