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有遗嘱的遗产怎么继承,握有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8-26 09:15:03浏览138次

拥有遗嘱并不一定意味着获得遗产。实际上,即使一个人持有遗嘱,下列情况的发生也可能导致获得全部或部分遗产。接下来,网站编辑会向您介绍相关知识,欢迎您阅读。持有遗嘱并不一定意味着获得遗产。

首先,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因为它不符合法律。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应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自写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年份、月份和日期。代表立遗嘱人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应当代表立遗嘱人写遗嘱,写明年、月、日,并由立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人见证。紧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方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遗嘱不符合上述要求,可能导致整个遗嘱无效。

2.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以下简称《意见》),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共同管理合伙人也应被视为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益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如果法律规定不能见证遗嘱的人不能见证遗嘱,这可能导致整个遗嘱无效。

3.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为缺乏工作能力和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根据《意见》第37条,立遗嘱人没有保留无工作能力和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处理遗产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只能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换句话说,如果遗嘱没有为没有工作能力和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产就不应该完全按照遗嘱分配,也就是说,遗嘱部分无效。

4.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达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在胁迫或欺骗下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伪造的遗嘱无效。如果遗嘱被篡改,被篡改的内容无效。

5.根据《意见》第38条,立遗嘱人通过遗嘱处置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遗嘱的这一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第二,立遗嘱人与其他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并分配相关遗产。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31条,公民可以与他们的受抚养人签署遗产支持协议。根据协议,被赡养人承担公民的生与死的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署遗产支持协议。根据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应当承担公民的生育、生育、死亡和埋葬的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有遗留支持协议,按协议办理。

此外,根据《意见》第5条,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有遗赠扶养协议并同时立有遗嘱,且遗赠扶养协议与继承开始后的遗嘱不冲突,则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

推荐阅读:继承人如何放弃继承,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如何处理呢?

如有冲突,按协议处理,与协议冲突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换句话说,公民有权与其他人签署遗产支持协议。遗留支持协议的有效性高于w

中国第《继承法》号法律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同时,《继承法》第20条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其遗嘱。如果有几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经公证的遗嘱不得因自拟、代理书写、录音或口头遗嘱而被撤销或更改。

换句话说,如果立遗嘱人立了一份新遗嘱,而遗嘱的内容与前一份遗嘱的内容相冲突,则前一份遗嘱可能无效或部分无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