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3 19:45:02浏览101次
遗嘱分为自写和代表他人写,即自写和代表他人写的区别。写遗嘱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一份书面遗嘱怎么会有法律利益并得到法律保护?网站的小版本总结了以下写遗嘱时的注意事项,供您参考。写遗嘱时我应该注意什么?
代理必须存在。
在现实生活中,印刷材料越来越多,印刷遗嘱也开始进入审判领域。尽管打印出来的遗嘱字迹清晰,纸质正式,但遗嘱人的身份不易识别,这给司法实践中的身份识别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这种遗嘱很可能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代表立遗嘱人书写的遗嘱。其中一人代表立遗嘱人书写遗嘱,注明年、月、日,并由立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代表立遗嘱人写的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区别在于,遗嘱的主体不是立遗嘱人自己写的,代表立遗嘱人写的文字也可能不同于立遗嘱人的原始文字。代表立遗嘱人书写的过程可能会歪曲立遗嘱人的原意。只有立遗嘱人才能更准确地恢复立遗嘱人当时的真实情况。因此,立遗嘱人必须在遗嘱现场,并且他的身份应该被确定和适当,否则代表立遗嘱人写的遗嘱可能无效。
肯定有目击者
与自写遗嘱不同,自写遗嘱可以在立遗嘱人自己完成时生效,代表立遗嘱人写的遗嘱不仅要求立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日期,还要求见证人见证代表立遗嘱人写的遗嘱的形成过程。如果没有证人,代表死者写的遗嘱很可能无效。
一些法官认为:除了遗嘱的内容应该明确、具体和合法之外,书面遗嘱在形式上更为严格。法律将两个证人视为遗嘱生效的重要形式要求。其中一名证人必须是代表,代表和其他证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字。如果没有证人,只有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很容易伪造,真实性也无法保证。没有证人的正式要求,代表他人写的遗嘱是无效的。
证人必须在场并签名
也有一些老年人代表他人写遗嘱,并找到他们信任的人作为证人签署遗嘱,以提高代表他人写的遗嘱的效力。
但是这可行吗?《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表立遗嘱人见证遗嘱时,应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证人在场",该款将证人定义为"在场证人"。换句话说,证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立遗嘱的现场,二是亲自见证遗嘱的形成过程。
利害关系方的证人无效。
尽管法律要求“两个以上的证人”见证遗嘱,但在许多情况下,当老年人立遗嘱时,他们喜欢邀请其亲属作证,这表明了他们的信任,也是对外界的一种宣传。
根据《继承法》第18条,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益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代表立遗嘱人书写的遗嘱的见证人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影响立遗嘱人的独立意志,以确保代表立遗嘱人书写的遗嘱能够反映立遗嘱人的原意。然而,一旦证人对继承人有了兴趣,遗嘱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就会受到怀疑,遗嘱也就无效了。
代表作家立遗嘱的“三条指示”
代表他人写的遗嘱极易违背遗嘱人的意愿。因此,法律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有效条件,在代表遗嘱时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第二,一个人应该代表作者签署遗嘱,作者应该是见证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