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12-26 09:25:02浏览113次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用自写遗嘱的方法来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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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遗嘱中死后个人财产处理的内容,实际上是死者真实意思的表达。自拟遗嘱属于遗嘱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 (2)条规定:“自拟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份、月份和日期。”
在自拟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并清楚地陈述他们想要解释的问题,这通常是可以接受的。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应该声明。写在身份证上就足够了。最好写下身份证号码。
第二,立遗嘱人的财产应明确说明,如房屋所在地、产权证号码、动产所在地等。
第三,应明确规定继承人的情况以及继承人与立遗嘱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例如,自己写的遗嘱应该亲自写。
第五,有时间和立遗嘱人签字。
当关于自写遗嘱的争议出现时,如果任何继承人不承认遗嘱人自己写了遗嘱并且找不到其他证据,法院将不承认遗嘱的有效性。因此,自拟的遗嘱可以邀请几个不感兴趣的人作为证人,并在遗嘱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