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12-29 08:40:03浏览50次
李女士问:李的生父去世,他的母亲在他13岁时与继父张生活在一起。
律师诊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被继承人死亡前与他人立遗嘱的,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冲突的,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有冲突,按协议处理,与协议冲突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本案中,张夫妇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受法律保护。张夫妇所有的四栋房子应该属于村委会。
,
特邀律师:
德和恒婚姻家庭小组
辽宁沈阳
德和恒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事务组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街390号万信国际大厦38楼。它专注于婚姻纠纷,有许多全职律师、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
推荐阅读:外孙农村土地有继承权吗,外孙有继承权吗
有多年的成功经验,只接受婚姻相关法律服务的委托。 德和恒婚姻家庭团队凭借长期的专业经验,通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巧,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离婚方案,妥善解决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并提供与婚姻家庭法相关的法律诉讼服务,如免费咨询、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婚姻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地产纠纷、子女监护权竞争、婚姻债务处理、继承、财产分割、同居纠纷等。详细的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