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遗嘱的效力,法律对电子遗嘱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12-30 11:00:06浏览85次

目前,我国《继承法》第17条仅规定了5种有效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写遗嘱、书面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关于电子遗嘱的规定。卢哥三个,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老大和老二都结婚生子了。

精华阅读:设立遗嘱的方式,设立遗嘱信托要注意什么

有些人会立遗嘱,将他们的财产分配给那些想在死前或死后继承的人。立遗嘱时设立遗嘱信托是必要的,那么设立遗嘱信托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的网络编辑将向你介绍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设立遗嘱信托应注意什么自拟遗嘱信托或委托遗嘱信托应避免由打字机或电脑制作。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用自己的笔迹或代表作者书写。写遗嘱..点击阅读

只有弟弟还没有结婚。弟弟在西北山区工作,条件艰苦,工资低。他的父母一直担心他。今年,父母都因病去世。在他们去世之前,他们通过电子邮件给他们的三个孩子发了一封信(遗嘱),内容是关于他们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和其他财产。据说,上述遗产将在他们离开后归小儿子所有,标明年份、月份和日期并签名。父母离开后,他们收拾了父母的东西。他们从未找到电子遗嘱的手稿。那么,这个电子文件会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邮件是指通过电子手段生成、传输、接收或存储信息的方式。这是互联网提供的通信方式之一。根据2005年4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3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其他文件、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可以同意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名或数据电文。当事人同意使用电子签名或者数据电文的,不得仅仅因为是电子签名或者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认其法律效力。但是,前款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涉及婚姻、收养、继承和其他个人关系的文件: (1);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房地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件的其他情形。目前,我国《继承法》第17条仅规定了5种有效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写遗嘱、书面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

推荐阅读:遗嘱的效力,遗嘱有哪些,怎么认定遗嘱的效力

没有关于电子遗嘱的规定。因此,虽然电子邮件是一种书证,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电子邮件将没有法律效力。即使立遗嘱人的手写签名(注明日期)符合自写遗嘱的构成要求,并且电子签名已被第三方认证且不是伪造的,电子邮件也不能被视为有效遗嘱。因此,陆父母的继承,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

同时,根据第13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中一般享有同等份额。如果继承人通过协商同意,他们也可能是不平等的。据此,此案可由三兄弟协商,并尽可能按照父母的意愿处理。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