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1-01-01 11:30:03浏览86次
[案例]张与李明于2001年结婚。李明有三个兄弟姐妹,但是他的兄弟姐妹已经在国外生活了很长时间。只有他和他父亲李住在一起。2007年底,李某去世,留下50多万元的住房和存款。由于李明的哥哥因手术住院,无法回家参加葬礼,所以李的遗产没有得到处理。2008年秋天,张和李明离婚了,因为李明不能容忍他的欺骗。2009年5月1日,李明在一次酒后驾驶事故中死亡。九月,李明的哥哥和姐姐回家处理他们父亲的遗产。他们不同意与张分享。张状告法院继承李某的遗产,理由是他与李明和李某同居近7年,并尽到儿媳的孝顺义务。[分析]媳妇继承了公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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