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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遗嘱无效,律师见证遗嘱免责声明时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1-01-01 16:00:06浏览63次

免责声明通常是由第三方发布的证书,以消除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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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继承纠纷为例。在死者去世之前,他将填写一份遗嘱,并请律师见证。

为了避免事后发生纠纷,律师还将与客户签署免责声明。那么律师在见证遗嘱免责声明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以下是的小编辑给读者的详细回答。否认证词

本律师事务所特此证明委托人的申请意愿。

我在此声明:委托人对今后的纠纷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与本律师事务所无关。我在此声明!

客户和单位信息:

名称/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不能写):

联系号码:

负责人/单位:(个人签名手写,单位盖章)

日期:

一、法律免责声明格式

免责的法定形式是指在订立合同、协议或合同时,不得有违反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形式或情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措施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为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并且没有相互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有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标准条款与非标准条款不一致,则采用非标准条款。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对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网上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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