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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假释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来源:年假作者:涂贞 时间:2021-09-30 09:01:08浏览71次

罪犯想要保外就医,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但这个条件可能每年都有变化。因此,以下是五六懂法网带来的关于假释适用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假释的适用条件,请跟随五六懂法网

一、假释的适用条件

罪犯自觉服从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真正的悔罪,假释后不危害社会,是假释的必要条件或关键条件。

(一)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视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遵守改造罪犯的行为准则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与政治、文化和技术研究;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2)“不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表现一直良好,并表现出真正的悔过以便不再犯罪,或者年老体弱、病残、丧失犯罪能力。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把握假释的实质条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为了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根据成年犯的意见,成年犯假释可以适度放宽

二是对犯有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其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决的情况,要特别慎重、严格控制。

二、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部分刑罚的罪犯。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才能申请假释。对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原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年以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从拘留之日起计算。

为了使假释制度具有灵活性,我国《刑法》第81条也规定,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罚的限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以下情形:

(一)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有突出立功表现的;

(2)罪犯基本丧失活动能力,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危害社会;

(三)罪犯具有特殊技能,为有关单位急需的;

(四)罪犯家属有特殊困难,需要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犯罪集团的初犯、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政策,犯罪时未成年的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表现,以免再次危害社会;

(六)为适应政治斗争的需要,对部分具有外国国籍或者不属于大陆国籍的罪犯适用假释;

(七)其他特殊情况。

三、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

对累犯和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一)无论对罪犯处以何种刑罚,不得假释。

(二)犯有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的。且已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除了列出的罪行之外

此外,法律对假释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除非经过法定程序,否则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罪犯假释,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假释。

以上都是五六懂法网带来的假释的适用条件当然,因为有些罪犯是不能假释的,满足法定条件也没用。如果你有更多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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