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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违法行为可直接投诉?怎么投诉工厂违法行为

来源:投诉作者:出雪瑶 时间:2021-12-05 16:43:52浏览200次

房屋拆迁:遇这7种拆迁行为,可直接举报或起诉,不必多言

征地拆迁领域仍存在各种不规范的拆迁操作,比如断水断电逼拆、以拆违促拆迁等等,尤其是暴力强拆屡禁不止,这些行为既是在无视法律政策存在,更是侵犯了百姓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日益明朗的现代社会,这些违法拆迁行为该要受到严厉打击,而百姓作为被侵犯的一方,不能委曲求全容忍这种行为的持续发生。法律不会给违法者留情,只要触犯法律底线,被拆迁人便可采取法律手段,直接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际拆迁中,到底拆迁方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呢?这里提醒一下,面对征地拆迁,出现这七种情况百姓占理,大可以举报和起诉。

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协商、房屋拆除实施等阶段的流程,而在这些流程中也还有细化的步骤。一般征求公众意见期限要不低于30天,张贴通知的形式要求不低于5天。不符合以上征收程序的,拆迁户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知情权。

拆迁过程中对于房地产评估公司,拆迁户拥有选择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该《条例》规定的很明确,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征收方直接确定,或是自己指定评估机构不征求被拆迁人意见,这都是违法的。

征地拆迁领域有拆便有补,一般来讲,无论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此外在补偿问题上,房屋拆迁的补偿两种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何种方式补偿,直接或是间接剥夺被拆迁人的这种权利都是不被允许的。

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征地拆迁时要实施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同时,在做出房屋征收之前要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专户存储,所以说在征地拆迁方面,首先要保证的拆迁原则就是必须先补偿后搬迁,保证拆迁之后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拆迁之前的。不论拆迁方提出先拆迁后巨额补偿,甚至额外的搬迁奖励,拆迁户不能轻信。

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如果断水断电跟拆迁方有关,那你就可以按照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的合法方法应对,从断水断电这个违法点进行诉讼维权,是争取谈判主动权的一个强有力的依据。

很多情况下,为了能够达到强拆房屋的目的,拆迁方会将被拆迁户从家中强制拖出,并限制人身自由,让被拆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屋被拆掉,这些非法拘禁被拆迁户及其家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款“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行强制执行”所以,无论是违法建筑还是合法建筑,都不应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被拆除。

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这些行为就违法,可投诉举报

房屋是我们每个人生存的根本,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涉及到拆迁的房屋是越来越多。我们都知道,征地拆迁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严格来说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来实施。但是拆迁方为快速的达到拆迁的目的以及低成本征收,常常无视法律法规。

而当下的征地拆迁,拆迁方的违法行为实在是不少,因此,大家在心中一定要有一杆称来衡量拆迁方的行为是否合法,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下面凯诺拆迁律师就为大家介绍几种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一、被征收房屋未经评估,补偿标准低于周边市场价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应当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房屋价值必须要由评估机构来评估,房子未经评估,而由房屋征收主体部门直接确定补偿标准的话,是违法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剥夺了被征收人申请复核评估、专家鉴定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作出征收决定或是补偿决定时会被撤销。

而对于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也就是说,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周边市场价,一旦发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将会被依法撤销。

二、征收方私自决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违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款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规定。

被拆迁人对原评估经申请复核仍存在异议时,可以从具有相应资质并已公示过的评估机构中自行选择,依据相同标准重新评估。

实践中拆迁人却单方选取评估机构,未征求被拆迁人的任何意见,更未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凯诺律师认为,违反法定程序,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认定错误的,该补偿决定应予撤销。

三、征收方私自决定对被征收人补偿的方式违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款规定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也就是说,当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时,征收方私自决定补偿方式,给予被征收人补偿,那么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被征收人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违法建筑的拆除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违法

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我国法律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即便是违法建筑也不能是想拆就拆,说拆就拆。在相关部门作出强制拆除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过催告,当事人依旧没有履行相关行政决定,也没有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相关部门才可以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方的违法行为有很多种情形,在这里很难为大家一一的列举出来。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遇到房屋征收时,一定要警惕,切忌粗心大意。如果遇到自己不懂的或是自己没办法解决的事情,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遇到非法催收,违法行为如何举报

您好!我是Sandye,一个关注于逾期上岸的人。很高兴我们又见面了,见字如面!

今天是我关注逾期上岸的第105天,微信号见文章末尾。

逾期一定会相应的遭遇催收。那么,催收那些是违规违法的行为呢?我们来看下:

1、未经借款人允许而拨打借款人通讯录内的亲人好友电话一次以上骚扰电话的,采用非法软件短信电话轰炸借款人手机号码;2、借款人逾期后每日催收电话超过3个的;3、借款人逾期后催收来电不在上午8:00-下午9:00时间段内的;4、曝光借款人个人信息的(如身份证照,生活照片,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5、通过威胁恐吓借款人的催收方式进行催收;6、到借款人家里或工作单位催收导致个人声誉严重受损的;7、冒充国家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借款人进行恐吓、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8、采用诱导方式让借款人去其他平台借款归还本平台借款;9、采用非法软件短信电话轰炸借款人手机号码;10、逾期后逾期费高于中国银行逾期费的。

如何举报?

一、工商举报工商部门投诉渠道有下列4个: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http://www.

12315.cn/

;微信公众号:支付曝光台→服务中心→举报中心;手机APP: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被投诉方所在地工商局投诉热线:023-12315;

二、信访举报

三、报警如果触及到套路贷、敲诈勒索、诈骗、非法获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受理查处。大家报警的时候一定要围绕这几点,不要跑偏搞成简单的经济纠纷了,经济纠纷警察可以不接的。

四、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备注:该平台具体可举报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包括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支付等行业违法违规。以个人名义或者代表单位,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

https://

jubao.nifa.org.cn

或微信公众号(支付曝光台ID:zhifuBGT)→服务中心→举报中心

五、向银监局举报投诉渠道1:114查询本地银监局的投诉电话或者对外办公电话,打各地银监局电话进行投诉,各地的都不一样,自己上网查投诉渠道2:银监局官网:

http://www.

cbrc.gov.cn/index.html

备注:请登录官网查看当地银监局网页,找到电话或者地址上门投诉或者邮寄信件,现不支持网络举报。

六、向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投诉遇非法短信、电话等骚扰时,可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投诉,官方网址:

https://www.

12321.cn/bomber

。可受理以下9种行为:(1)举报短信;(2)举报诈骗电话;(3)举报骚扰电话;(4)举报垃圾邮件;(5)举报骚不良网站;(6)举报不良手机应用;(7)举报个人信息泄露;(8)举报短信/电话轰炸;(9)举报手机卡实名制问题。

负债的辛酸苦辣,也许只有真正经历过得人才会懂吧,希望各位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尽早上岸,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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