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诉作者:书飞荷 时间:2022-02-13 02:04:59浏览84次
日前,淄博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不执行政府定价,向美达华庭小区居民多收取水费,被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逾期未退的违法所得24048.63元以及罚款3000元。
淄博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不执行官方规定,向美达华庭小区的26号至31号楼6层以上和32、35、37号楼7层以上的居民,按照3.91元/吨的价格收取水费。
应执行3.525元/吨(含0.3元/吨加压费),实际执行3.91元/吨,多收价款25115.03元。淄博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逾期未退的违法所得24048.63元以及罚款3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知,物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行为的,将被行政主管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近期,各地方纷纷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重点整治收费不透明、乱收费、小区内违规经营、电梯安全等乱象。
以陕西省咸阳市为例,9月13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针对各种乱象,各地区出台的政策虽有不同,但涉及物业部分的内容基本没有太大的变化。
其中收费不透明、不公开问题,涉及物业未将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共部位收益收支情况等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等;
乱收费问题涉及物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等问题;
小区内违规经营问题涉及物业违规允许开设校外托管机构、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及其他经营活动;
电梯安全涉及物业对电梯维保、检验故障多发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和投诉。
涉及物业服务质量等问题,可向住建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处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你对该物业公司不执行官方规定被行政处罚是怎么看的呢?
提到李荣浩,大家都很熟悉,不过李荣浩在微博上公开发文上热搜却和小区物业有关。没想到吧?名人也能被物业气的够呛。
“停水停电打电话没人接”、“电梯水管坏了没人管”“干啥啥不行,收钱**名”,服务态度非常不好等等。这些情况从来不是个例,而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出现的问题。随手打开微博等平台,就有不少对于物业服务的投诉。
近两年,伴随着大量新房涌现,还出现了新的问题:有些开发商为了房子卖出溢价,交房前后的物业水平简直就是天差地别。而且,不良物业带给业主的上哈不仅仅是服务层面的拖沓和推诿,更重要的是居住品质和后期易手甚至未来升值影响等等至关重要的因素。
上月,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份文件:这份文件明确提出,对于物业服务秩序的规范和整治要开始了!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简单的看下来,这几条也直接指向了近几年中物业服务中争议声**大的部分:“费用公示”和“高价低质”两大问题。这将全面来整改目前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乱收费、随意挪用物业费等情况。另外《民法典》中也对物业服务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物业费的缴纳、公共区域收入分配和更换物业公司等方面,民法典具体对以下3点做了明确规定:
1、如果物业自行断水断电,系违法行为
在过去,如果拖欠物业费,物业可能会通过断电、断水、断燃气的等手段来催缴物业费。《民法典》实施后,上述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生该情况,业主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2、小区内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
不少朋友可能注意到,自家的电梯间常年贴着房产、饮料等多类广告,这些广告都是开发商付费才能张贴的,但这些广告费基本都进了物业的口袋。这一次《民法典》明确规定,公共区域广告投放所拿到的广告费用,业主们是有权共享的。
3、如果对于物业不满,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原先物业如果出现问题,大多业主只能“忍气吞声”,毕竟部分业主们都无权更换自家物业或者是更换物业公司非常困难。而这一次《民法典》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如果业主们对自家物业非常不满的话,可以根据相关法定程序更换物业公司,这也给众多物业公司一个警醒,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后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提高。你对现有的物业满意吗?快到评论区谈谈你的看法吧!
老Y相信不少朋友在生活中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被坑”的经历,那么大家都是如何进行维权的呢?还是自认倒霉?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老Y给大家搜集了一些你将来可能会用到的投诉平台。收藏一下,长按二维码直达投诉平台。
12315互联网平台
由工商总局建设,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使用的平台,可以投诉或者举报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消费陷阱。除了网站,还有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渠道。
http://www.
12315.cn/
(二维码自动识别)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由中央网信办建设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可以举报所有互联网违法网站和不良信息。
http://www.
12377.cn/
(二维码自动识别)
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工信部的投诉举报网站,下回遇到套餐不能改、乱扣费等和运营商推诿扯皮的事情统统可以来这个网站进行投诉,效果不错。(要注意一点:必须先向运营商投诉,无效后再投诉到工信部,才会被被受理)
http://www.
chinatcc.gov.cn:8080/cm
s/shensus/
(二维码自动识别)
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
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国内所有快递行业的管理着,所有快递上遇到的的纠纷,都可以到这个网站上来投诉,效果据说非常不错。(同样要注意:必须已经向企业投诉,且没有处理结果或对结果不满意)
http://
sswz.spb.gov.cn/
(二维码自动识别)
黑猫投诉
新浪官方旗下网站,支持各类消费投诉,投诉及处理结果公布及时,投诉响应率超级高。
https://
tousu.sina.com.cn/
(二维码自动识别)
腾讯110
腾讯的举报平台,所有在微信、QQ上出现的违法信息、钓鱼网站等都可以在这个网站上进行举报。
https://
110.qq.com/
(二维码自动识别)
**后要说的是:
我们不惹事,但也不怕事,不要因为怕麻烦就放弃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要因为事小就听之任之,选择缄默。维权不仅能给黑心商人以警告,还能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要记住的是“
权利就是一口大钟,你不去敲它,它永远也不会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