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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法院投诉?长兴人民法院网站

来源:投诉作者:运丽玉 时间:2022-01-29 10:43:47浏览99次

什么叫“实力坑爹”,感受一下这两位当事人的操作吧……

欠我的3000元,啥时候还?

这样,我再给你出一张5万元的借条,就说我欠你5.3万元,你去法院告我,然后我让我爸替我还钱。事成之后3000元还你,另外再多给你1000元,怎么样?

就在这段对话之后,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田某持一张借条及微信转账记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缪某归还5.3万元借款。

案件受理后,法院让田某填写了《民间借贷案件事实申报与承诺书》,并告知其若未如实申报将承担的后果,田某当场填写为

“现金交付了5万元、微信转账3千元给缪某”

。与此同时,田某向法院

主动提出调解意愿

,希望能尽快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让被告早日还钱。

看上去,这是一起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再简单不过的民事纠纷。

实际上却是一个实力“坑爹”的操作。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询问双方借钱的方式、时间等要素,两人的说法模棱两可。敏锐的调解员认为事有蹊跷,立即联系了法官。承办法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仔细核查,并约谈了双方,分别向田某和缪某询问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借款用途、约定期限等问题。

法官一边不断追问借款细节,一边又向双方进一步释明虚假诉讼触及的法律后果。

面对司法的威严,这对打官司含糊其辞的原被告双方很快就“招架不住”吐露了实情。

原来,缪某曾向田某借款3000元,他却借此耍起了伎俩,与田某协商希望通过“打假官司”的方式,串通一气骗取自己父亲的钱。他想着,只要案子到法院了,父亲肯定会帮自己归还5.3万元给田某。这样一来,欠田某的3000元还清了,再给他1000元酬劳,其他的都归自己了。

为此,缪某出具了5万元的假借条,再由田某持这张假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上演了一波“真·坑爹”操作。原打算“随意调解”一下,再由田某申请撤诉,很快就能“案结事了钱来”。

但撤诉有时候没那么简单

诉讼活动不是“走走过场”

司法文书更不可能

成为你别有用心的“幌子”!

在明确告知不得做虚假陈述的情况下,田某和缪某仍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双方虚增债务违背了诚信诉讼原则,妨碍了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依法应予惩戒。考虑到双方均为初次犯错,且悔过态度较好,长兴法院

依法对田某、缪某各开出5000元“诚信罚单”。

田某与缪某真实存在的3000元借款,**后由缪某父亲代为偿还。

法官说法

诚实守信原则是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本案中,田某、缪某恶意串通,以虚构的借款事实提起诉讼。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一条、**百一十二条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被明确告知不得作虚假陈述的情况下,仍对相关事实做虚假陈述的,这种浪费司法资源、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法院必将依法应予惩戒。

诉讼岂是儿戏

法庭不是“发挥演技”的地方

对滥用诉权谋取“不义之财”的行为

法院必将严惩!

长兴县:宗地疑似被违规分割,喊话有关部门出来质证

(文/观察者V)导语:长兴太湖大酒店项目是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座按照五星级标准设计建造的高端商务酒店,该项目于2013年10月21日举行开工典礼,时任县委常委管会斌、副县长吴忠良出席了开工典礼。项目历时7年,施工方投资巨大,牵涉人员众多,至今项目开发商(五洋房产)没有支付施工方工程款。施工方垫资拿不到材料款、出人拿不到血汗钱,因牵涉人员众多大家怨声载道,存在巨大社会稳定隐患。

保全财产难保障,巨额损失谁来担?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9月16日作出(2019)浙05民初120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查封、冻结、扣押五洋房产价值16733.544898万元的财产,9月18日冻结五洋房产名下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处账户,同时查封了五洋房产名下坐落于长兴县雉城街道憩园邨3幢1、2号两套房屋、雉城街道明珠路768号、雉城街道太湖东路18号未售房屋共101套及名下其他所有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后因五洋房产提出异议及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已向政府部门申请分割等原因,实际查封了五洋房产名下明珠路768号、太湖东路18号的未售房屋价值约7984万元。

从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财产,查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到实际查封五洋房产未取得房屋预售资格的价值约7984万元的房产。从开始的保全之全面彻底,到结局的落差之大,实在令人费解,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当事人、媒体及公众都希望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宗地分割疑点重重,喊话有关部门答疑

费国庆、李士国与五洋房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费国庆、李士国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总额16733.544898万元,几经波折**终实际查封了五洋房产价值约7984万元房产一事引起当事人和社会强烈不满和反响。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这起纠纷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律师甚至认为他们违法违规。当事人认为没有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马立刀的违规操作,不会出现这么悲催的局面。为此,当事人通过信访要求长兴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更正违规审批登记并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长兴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对于信访的回复,当事人并不认可,律师也表示不能苟同,公众也能从答复中看到一些自相矛盾。现综合几方意见向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十问,希望能客观公正做出正面专业解答!

一问:长兴太湖大酒店项目规划之初是否是一宗土地进行登记?

二问:“将上述同一项目区块内的四宗地调整为三宗地”四宗地从何而来?

三问:“按登记程序和审查要点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有没有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四问:“涉及的不动产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未被法院查封”在法院查封状态下能否受理变更登记?

五问:变更登记时间是2019年11月1日,法院解封时间是2019年10月31日,时间节点如此安排是巧合吗?

六问:长兴太湖大酒店项目,地上建筑物是否在有关部门进行首次登记?

七问:长兴太湖大酒店项目属于在建项目,在建项目能否进行宗地合并或分割?

八问:长兴太湖大酒店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多次擅自调整规划是否知情?

九问:太湖大酒店项目至今拖欠工程款、材料款、民工工资是否知情?

十问: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收到长兴县委通知,媒体要求采访及要求回复问题?

涉案人王其昌身份遭曝光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盈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盈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注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工商资料显示王其昌:五洋房产监事、股东。而事实上,王其昌是五洋房产的实际控制人,总经理。

公开资料还显示王其昌是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

长兴县纪委也确认,王其昌确是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一直在领取工资。

王其昌作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一名公职人员,一面领着国家俸禄,另一面长达数十年在外开办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获取利益。这种行为不但严重违反《公务员法》还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希望长兴县纪委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彻查王其昌问题,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面对媒体调查,政府集体失声

针对上述情况和问题,记者于2020年8月5日前往长兴县进行采访调查,在素有“世界**县衙”之称的县政府大楼内,长兴县委宣传部外宣科一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记者表明身份和采访意图后,张姓工作人员与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得了联系。告诉记者说是分管领导在县里进行重点项目检查验收没有时间,让记者留下相关资料和采访问题,他们会向相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尽快给予回复。

记者留下回复邮箱及联系方式后离开。

后记者多次电话、微信长兴县委张姓工作人员,均答应督促尽快回复!

截止发稿,我们没有收到来自长兴县的任何回复。

针对此事,媒体将持续关注!

写在编后:长兴县是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中国旅游百强县,在此出现上述不和谐音符实在不恰当、确实不应该,提醒某些干部是时候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了。我们真切的希望长兴县主要领导能负起担当和责任,关注并处理好五洋房产工程款拖欠问题、农民工欠薪问题,公职人员经商问题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乱作为问题。

来源:二三里资讯

投诉举报法院工作人员的几种方法

有的地方支持网上立案,审查通过后,也不需要再邮寄纸质材料,有的地方则需要,各地立案庭规定不同,不能网上立案的,则可以邮寄立案,距离不远还可以去现场立案,没有规定必须去现场才能立案,有的地方法院还支持网上行政诉讼立案。

材料不齐,法院应明确告知需要补充什么材料,不构成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出具不立案裁定书,原告不服可以去上级法院投诉或起诉,上级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下发到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对不立案裁定书不服的,还可以向检察院12309控告。

符合立案条件的不立案、不立案也不告知理由、不出具裁定书、故意拖延立案、给立案制造障碍等情况,认为工作人员没有依法办事,可以信访投诉,方法很多。

1、直接打12368找到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的信访投诉,外地加区号。

2、访问受理法院官网或上级法院官网,看看有没有互动信访、或公开的投诉电话、邮箱。

3、访问**高法官网投诉,不过需要提供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才行。

4、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裁定、判决等行为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

5、访问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进行投诉,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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