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屋拆迁作者:厉平 时间:2022-06-23 16:11:08浏览76次
【案情简介】
刘在福清市龙山街道龙洞村有合法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21年4月底,龙山街道办作出《龙山街道关于对龙东村刘某决定采取停电措施的通知》,送至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供电公司,要求其切断刘某家的电源。供电公司在未通知刘某的情况下切断电源,给刘某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案件进程】
北京市彭静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立即指派杨勇律师和实习律师刘子玉开展工作。在与委托人沟通、调查取证后,他们指示委托人以龙山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街道办断电违法,街道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福州中院基于一审证据和辩论阶段律师的法律意见,书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违法认定停电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故驳回街道办的上诉请求。
【代理律师】
杨勇律师和刘子玉律师(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