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屋拆迁作者:初小宸 时间:2022-06-28 14:56:19浏览138次
刘在福清市龙山街道龙洞村有合法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21年4月底,龙山街道办作出《龙山街道关于对龙东村刘义忠决定采取停电措施的通知》,送至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供电公司,要求其切断刘某家的电源。供电公司在未通知刘某的情况下切断电源,给刘某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电力始终无法恢复正常使用,故寻求律师帮助。
[案件进展]
北京市彭静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立即指派律师杨勇、实习律师刘子玉开展工作,并在与委托人沟通、调查取证后,指示委托人以龙山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判断结果]
经过原被告双方充分的证据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代理律师的观点,认为《龙山街道关于对龙东村刘义忠决定采取停电措施的通知》影响了原告的权利义务,可诉。被告要求供电公司断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故判决断电违法!
[律师]
杨勇律师和刘子玉律师(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