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屋拆迁作者:蹇痴春 时间:2022-07-09 16:21:45浏览94次
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房屋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那么在分割?谁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呢
1.户籍限制:在被拆迁房屋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1年以上,无其他住房或有其他住房但生活困难的人”。
2.因结婚住在拆迁公房。
有住所的常住户口,截止到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因婚姻关系居住在被拆迁公房的,即使居住不满一年,也视为共同居住。但在获得拆迁补偿后,一般无权主张其他公租房的拆迁补偿份额。
3.因结婚在拆迁公房居住满五年。
无常住户口,在发放拆迁许可证之日前,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房居住满五年的人有权获得分割
分割房屋补偿原则
(一)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获得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房屋后,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
(2)公有住房承租人收入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归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所有。
(3)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居民、房屋使用人对征收补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