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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后土地怎么办

来源:房屋拆迁作者:吾颂 时间:2022-07-10 13:16:46浏览143次

很多人都知道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实际上,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59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号令,其中明确规定了征收程序。以下征用步骤必须明确。

1、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

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拟定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询期不得少于30天。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根据公众意见进行修改。因旧城改造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补偿费应当足额发放,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依法征收房屋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6.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上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作为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一定要了解清楚。既然法律有明确规定,征收拆迁就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就是非法征收。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有权拒绝签字,必要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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