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屋拆迁作者:朱俨 时间:2022-07-14 05:11:54浏览128次
说起拆迁中的维权,大部分拆迁户都会想“老百姓告官能胜诉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场官司的输赢,不仅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合法地站出来,还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起诉的证据,在这个时间点提起诉讼是否能快速、准确、无情地抓住对方的违法点。
关于时间点,律师根据近期的办案实践总结了以下两点:
**,不是房子拆迁就能维权的。
我们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有权进行复议或提起诉讼。不一定要征收方对我们做了什么才算具体行政行为。一些针对我们个人发出的文件,其实就是他们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复议或者诉讼。
当然,也确实会有过早维权无据的情况。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注意看收到的文书是否符合复议诉讼的条件。只要他们符合条件,我们就可以及时复议诉讼。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证据不足而失去维权的机会。所以当我们收到或者看到一些文件的时候,我们还是有资格复议或者诉讼的。
相关法律的链接:
1.《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法律如何保护懈怠权利的人?
因为行政诉讼的特殊性,举证责任不在原告,而主要在被告的行政机关。所以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不是由我们来证明征收方的行为有多违法,而是由征收方来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
当我们收到收税员的文件时,我们可以看到收税员是否违法。只要收税员确实有违法行为,他就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这里律师提醒大家,不要忽视征收方通常出具的文件,但是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定要及时起诉。一旦错过了维权期限,维权就更难了。所以在适当的维权节点,一定要抓紧时间主动出击,尽快得到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