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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有哪些部门?各部门行相应职责,

来源:房屋拆迁作者:零蕴 时间:2022-07-14 12:06:55浏览68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说到征收拆迁,大家关心的核心问题就是征收补偿问题。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拆迁补偿都有哪些部门?

1.征地公告:县国土局

前期还有一个预公告,需要拆迁农户签字确认,然后根据拆迁项目性质上报省政府或者国务院。这里说的征地公告,就是批准后的正式公告。

2.发布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公告:县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

通常是县级国土部门向每个需要拆迁的村委会发布公告,村委会组织公告。在此期间,被拆迁农民如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要求政府召开听证会,异议较大者可酌情修改补偿方案。

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民法律知识薄弱,不知道这个程序,很多地方为了尽快解决拆迁,并没有告诉农民可以这么做,所以大家还是要吃点心。

3.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县级人民政府(村委会没有这个权利)

4.征地拆迁款支付: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村委会。

通常情况下,我国实行“先征用后拆迁”的拆迁政策。拆迁款交下来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对,然后发放到拆迁地村委会。村委会再根据每个拆迁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将拆迁款分配到个人。

征收拆迁涉及很多部门,每个部门的职责都不一样。如遇拆迁补偿不合理,如有任何环节不合理,请联系相应部门。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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