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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规建筑什么程序,拆除违法建筑需要赔偿吗

来源:房屋拆迁作者:少书兰 时间:2022-07-14 19:41:56浏览56次

对于违章建筑,要区分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对于严重违法且必须拆除的违法建筑,不能随意拆除。比如行政机关不能在夜间进行拆迁活动。建筑物的违法拆除程序必须遵循以下几点,否则就是违法拆除。

一、进行立案

行政机关发现违法建筑或者接到群众举报违法建筑,认为已经发生或者存在违法事实,需要作为行政案件查处的。

查处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是:县级以上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简称“城管”),是否有权查处违法建筑主要看是否有省级行政机关授权;乡镇人民行政机关(查处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除上述行政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均无权查处违法建筑。

二、调查取证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指派具有执法资格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检查,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时,应当作出记录。

如果相关行政机关根本没有查处违法事实,就认定该建筑为违法建筑,显然是事实不清。

三、认定违法建筑事实并进行催告

有关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者决定书等类似文书,让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或决定书中含有“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字样的,可视为“强制拆除决定书”。

当事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或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

有关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采纳。

五、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依法送达

有关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制作强制拆迁决定书,其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和证据;救济渠道等。并加盖制定机关的印章。

强制拆迁决定作出后,必须依法送达当事人。只有当事人确认收到强制拆迁决定书,且逾期不复议、不诉讼的,才能强制执行。

六、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有强制执行权的部门应当先向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指令后,方可实施强制拆迁;乡镇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实施强拆。没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无法自行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拆迁律师建议,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很难发现被拆迁方的违法点,需要聘请专业律师为您维权。如果您遇到无法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北京彭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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