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屋拆迁作者:吴韶仪 时间:2022-07-15 02:36:56浏览76次
土地征收与拆迁户的利益密切相关。每个人都想得到尽可能多的补偿,但是很多征收者都会有这个疑问。我家要拆迁了,但是我家只有三口人。赔偿少吗?有些孩子因为在外地上学,已经搬出了户口。那么赔偿会少吗?拆迁人口少怎么办?赔偿跟户籍户主有关系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103010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的产权登记证。如果没有业主,即使房屋或登记房屋位于房屋的地址,也无法获得安置补偿。
103010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从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主体房屋的补偿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通俗点说,我要拆你的房子。你的房子值多少钱?我会补偿你,而不是你家住多少人。我会根据每个人有多少来补偿你。
因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没有实质关系。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文章中我们了解到,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这四项补偿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土地安置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需要由其他单位安置的,由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补助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安置人同意,由被安置个人支付安置补助费或者安置保险费。我们可以从上述规定中看出,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即全体村民共同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常见的分配方案一般有以下三种:
(一)将土地补偿费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
(二)村集体保留一部分,其余分给个人土地;
(3)全部发放给受影响的个人。
是否属于村民,决定了能否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决定了一个人是否有资格成为村民。户口是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是否属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直接决定了其能否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
综上所述,农村征地与户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