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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交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买房交定金注意什么事项

来源:商品房买卖作者:鄂丽佳 时间:2022-10-24 12:55:03浏览121次

选择房子需要预付定金,预付款是什么? 很多人分不清定金和订金,不知道应该支付多少定金。五六懂法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定金是什么?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在当事人一方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后履行之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 ),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替代物。 这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法律担保方式。 签署合同,应当对定金作出书面约定,并约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期限。 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收到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的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加倍返还债务给另一方。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按照约定,定金应当抵充或者收回价款。

定金应该付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定金的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者支付房款前,由购房人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不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约定的债务退还定金。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加倍返还定金。

买房不能付订金进行口头协商

购房交易、支付订金时只作口头约定。 没有任何书面约定。 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法律保护。 因此,消费者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买订金要慎重

部分购房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向开发商支付了一定额度的定金,但由于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愿购房,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被拒绝退还定金。

实际上,开发商与购房者通过签订认购、订单、认购协议向购房者收取定金,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 当事人一方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即买受人无故不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开发商不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买受人退还双倍定金。 因当事人双方不能承担责任的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退还购房人。

购房支付定金的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载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定金条款已签订,但只有消费者交付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为了明确定金与定金的区别,定金就是预付,但定金不能适用定金的惩罚。

)5)注意避免部分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部分条款内容上设置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不同。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约定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核销或者收回价款。 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加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预先支付的款项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性质。 收到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的,交付订金的一方只能要求返还订金,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售楼验收结束后,应当签订认购书,支付订金。 提醒购买者注意。 预约书中的预约金和预约金的区别。 订金是一个特殊的法律概念,以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为目的。 另外,有特定的法律内涵,支付订金这种不履行债务的权利不能要求返还定金,收到的不履行债务应当返还双倍定金。

订金对合同不起担保作用,而只是起担保作用,支付订金这一点债务人可以要求返还订金。 所以,预约书上写的预约金,因为法律的概念不同,所以必须明确是哪个“定”。 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上有这样的条款,购房应当自签订认购书之日起购买,否则不予退款。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定金,未支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按照约定应当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定金,接受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在不造成定金丧失或者双倍返还的后果之前,定金只能作为损害赔偿金。

3、订金金额在法律规定中有一定限制,如《担保法》规定订金金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金数额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受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但定金是单方面行为,无明显担保性质。

定金与定金相差一字之差,但其带来的法律后果不同,定金不能产生定金的全部四种法律效果,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在线联系五六懂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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