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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字能强拆吗,不签字强拆我的房子怎么办

来源:强拆作者:嬴古兰 时间:2022-12-01 14:05:02浏览142次

在我国,有许多居民违反法律,非法建造或添加房屋。这些房子是违章建筑。城乡规划部门可以强拆房屋。强拆是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所以强拆是不签的。强拆程序是怎样的?以下是五六懂法网小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一、不签字就强拆,强拆程序很简单吗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调解和裁决记录;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证明;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周转房权属证明或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领取补偿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存款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根据强制拆迁决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要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被拆迁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见证人,公证部门要保存被拆迁房屋及其内容的证据。

二、强制拆迁赔偿金额标准

强拆之后,我们可以要求行政赔偿。

1.房屋价值损失

房子的价值应该根据实际面积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没有明确房屋价值的确定是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还是以产权登记证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登记房屋的性质、用途、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并没有规定房屋面积的确定必须以产权证为准。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都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在评估前应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也从侧面确认了在特殊情况下,应当按照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偿。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房屋的实际面积远大于房屋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人们在征收房屋时,并不考虑特殊情况,只是以减少补偿为目的。住房面积和补偿的机械确定不仅没有保证居住条件,反而降低了生活水平。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相关法律的立法意图。

此外,房屋的价值应根据诉讼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

2.被埋物品和房屋装修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面对房屋被强制拆迁,被征收人无法冷静保存证据证明自己遭受的损失。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就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原告因被告原因不能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征收人未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检查登记的,应当承担未举证的不利后果。

3.因非法拆迁房屋造成的租金损失和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由本人予以补偿。

此类案件属于房屋征收过程中违法拆迁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因此,赔偿范围应同时按照《国家赔偿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补助费等。以上费用均为违法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被告应予赔偿。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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