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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能否强制拆迁

来源:强拆作者:营乐天 时间:2022-12-02 03:55:03浏览112次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对强制拆迁有所了解,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指令其他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对此,在下面,我会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进行合法强制拆迁,希望分享的内容能有所帮助。

如何进行合法的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即无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拆。

1.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申请,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权,但对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程序没有规定。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程序作了一些规定。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中,必须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规定,更加注重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规定,确保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符合法定程序。

(一)行政强制拆迁必须遵守下列程序的规定: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作行政裁定书,履行送达程序,送达被拆迁人。同时,行政裁决必须告知权利。

2.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者房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搬迁,也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3.拆迁人已按照行政裁决的规定提供拆迁补偿资金。

4.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邀请相关行政机关、拆迁当事人代表、社区代表等参加。对行政强制拆迁补偿标准的依据、程序和计算依据进行听证。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前,必须经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方可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拆迁。

5.依法申请强制拆迁。申请强制拆迁时,应提交七种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前的调解笔录和行政裁决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原因

(4)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证明

(五)拆迁人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存款证明;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县级人民政府收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强制拆迁的书面决定,并履行送达程序。同时,责成被拆迁人所在的有关部门(执行部门)实施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应当载明行政强制拆迁的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督促被拆迁人自动履行搬迁义务。

7.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中的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拆迁单位的代表

在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拆迁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仍应说服被拆迁户,说明理由和利益,尽力督促被拆迁户权衡得失,改变主意,主动拆迁房屋。如果实在说不通,就强行拆除。

2.全面保存证据。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迁房屋前,应邀请公证员到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进行记录、录音、登记,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防止发生纠纷,以备查考。

3.爱护财产。

拆迁房屋时,必须通知拆迁户家属和拆迁户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单位负责人到场。对拆迁户的财产进行逐一清点登记,经上述人员和强制搬迁工作人员签字后,移交给拆迁户。拆迁人拒绝接收的,可以集中统一保管或者存放,不得损毁或者丢失。

4.确保人身安全。

注意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说。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被拆迁户或者其他确实阻碍房屋强制拆迁、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人员的人身安全。

5.事后跟进。

强制拆迁实施后,房子虽然拆了,但不代表矛盾解决了。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发生纠纷的情况下,也会形成被拆迁人与拆迁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纠纷。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跟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拆迁户有合理因素的要求还是要重视的。被拆迁人所在基层组织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多关心被拆迁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沟通思想,理顺情绪。拆迁主管部门应继续召集拆迁人员和被拆迁人进行调解,以达成协议。被带去上访时,有关部门要了解情况,掌握法律法规、政策,有针对性地宣传引导等。

综上所述,边肖整理了关于如何进行合法强制拆迁的相关内容。因此,有两种合法的强制拆迁。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如果你有更多这方面的问题,五六懂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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