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绑架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3 10:40:06浏览124次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可以从犯罪构成的两个层次体系来分析。首先分析客观需求,然后分析主观需求,即先判断事实,再评估价值。
1.绑架罪的客观要件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手段,强行劫持或者控制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目标是任何自然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和其他特殊关系。
(1)一般认为,劫持人质和索要微不足道的财产或其他轻微的非法要求不应被视为绑架罪。符合非法拘禁等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当以其他罪名处理。如果犯罪人利用其岳母来访的机会禁止其岳母回家,并要求其妻子尽快从其母亲家中返回,这只能被视为非法拘留罪。
(2)绑架并不要求受害者离开原来的地方。
精华阅读:绑架罪的认定,绑架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凡犯此罪者,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造成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应当判处死刑,没收其财产。..点击阅读
(3)绑架应是强制性的,包括暴力、胁迫、麻醉或权力控制。例如,对于缺乏行动能力或丧失行动能力的受害者,采用盗窃、运输和其他方法。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胁迫”手段或手段不足以压制他人抵抗的行为不得视为绑架。绑架罪的定罪量刑分析首先,什么是绑架罪?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的安全的担忧,敲诈勒索或者满足其他非法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手段,强行绑架或者控制他人的行为。这一罪行的构成要件是:二。绑架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对象元素。本罪..点击阅读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盗窃婴儿的,依照绑架罪的规定处罚。
2.绑架罪的主观要件:故意和意图利用绑匪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包括单位甚至国家)来担心被绑架人的安全。犯罪者没有这个意思。在对被害人进行强力控制后,允许被害人隐瞒被控制的事实并向其亲属索要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根据行为的性质,将被视为抢劫、勒索和非法拘禁。
3.绑架犯罪主体:16岁以上的自然人。
第十七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款的规定,犯此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盗窃婴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的处罚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被绑架人因勒索财物或其他目的未实现等原因被绑架后,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无论成功与否,无论造成重伤或死亡,都应受到严惩,以有效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