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关于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本案构成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来源:绑架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5 20:20:03浏览110次

情况

2001年10月25日,甲县王某以24575元的价格将一车大米卖给了乙县胡某。由于胡某没有现金支付,他给王某开了一张借据,同意在一个月内支付。事后,胡并没有兑现,而王一再催促胡不要做任何事。在咨询了一位律师后,王被告知,在他去b县起诉之前,他无法得到这笔款项。2003年5月12日,王某和他的朋友罗某、周某在一起玩的时候谈起这件事。周某认为去b县打官司不一定能拿到货款。不如直接抓住胡,逼他拿钱。罗也同意周的意见。6月18日晚,王租了一辆桑塔纳轿车。王,罗和周一起去了b县。王约了胡,罗、周等把胡押上车,送回a县,放在王家。然后王让胡打电话给他的家人,让他们给24775元(包括200元的租车费)赎回,否则他们不会放他们走。胡的家人接到电话后,第二天按要求给王汇去了24775元。胡回到家,报了警。6月20日,王、罗、周被捕。

差异

在这个案子的审判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种意见认为本案中的三名被告构成绑架罪。原因是三名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敲诈勒索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暴力绑架胡某的行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条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三名被告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原因是,虽然三名被告客观上实施了绑架胡某的行为,但三名被告主观上只是主张自己的债权,并没有向胡某勒索其他财产。

评论

提交人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应该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推荐阅读:绑架罪的认定,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绑架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非法拘禁罪是指通过拘禁、监禁或者其他胁迫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的行为。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都是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两者具有相同的客观行为,即可以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明确区分绑架犯罪和非法拘禁犯罪。两者通常都经历两个阶段,一个是暴力或胁迫阶段,先控制受害者;一个是拘留和监禁阶段,通常是犯罪者实现其目的的时候。这一阶段也是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关键。绑架罪的犯罪人的目的非常明确。绑架是用来勒索受害者的钱,即非法占有受害者的钱。这里的财产包括受害者本人拥有的财产,以及受害者家庭拥有的财产。然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人的目的相当复杂,包括涉及财产的目的,如主张债权。还涉及其他非财产问题,如报复或惩罚。

推荐阅读:什么是犯罪形态,绑架罪犯罪形态界定

这里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是指对受害人财产的合法占有。本案中,三被告仅主观主张债权(除200元汽车租赁费外),并未向胡勒索其他财产。租金200元也是合理的。以200元为标准认定三名被告人构成绑架罪也是错误的,因为绑架罪不是以勒索财物的数额来界定的,而是只要行为人实施并完成绑架,并将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绑架罪就成立了。

江西省吉水县法院郭、刘思根

邮政编码331600

电话079633543561025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