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9 16:39:30浏览104次
春节期间,网上红包成为一种新的最爱,并变得流行起来。
以微信近年的“红包”为例。除了普通的红包和幸运的红包之外,它们还被分成特定的红包,如结婚、乔迁、生日和生日。普通红包单笔金额上限为200元,最低为0.01元。幸运组一次最多可以发送100个红包,每日限额为2万元,单次限额为5000元。但是,一次只能给一个人一个专用的红包,最高限额为1000元。三个月内只能给同一位朋友一个特别的红包。在传统的正常范围内,朋友之间向微信和小微信红包的转账和支付都是人际交往。但是,如果红包的数量和数量超出了正常的人际关系范围,那么大量独家红包的拆封者就可能根据拆封者的身份构成相应的贿赂犯罪。边肖认为,这个时候专用红包的金额就是贿赂钱。当总金额达到“大额”时,打开红包的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受贿罪,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显然,特定的红包是排他性的,属于一对一的转移。演员打开的红包里显示的金额不仅可以提取,还可以用于网上交易,如购物和手机充值。国家工作人员打开更具体、更专用的红包,当红包总额达到“较大数额”时,就满足了受贿罪的数额要求。根据刑法的规定和相关的立案标准,国家工作人员此时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的财物,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可以构成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微信红包索贿的客观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行为: 第一种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利用职权,即掌管、负责或承办一定的公共事务的权力和形成的便利条件,向微信好友索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