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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大吗,恩施经贸局一科长借买卖土地受贿30万

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5 21:40:10浏览145次

近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重大受贿案,判处被告人谭有期徒刑10年。

根据法律规定,谭受贿所得30万元应予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2年初,在向原恩施市经济贸易局管理的恩施市第一塑料厂购买约1600平方米土地的过程中,被告人谭某(时任恩施市经济贸易局法规审计局局长)与被告人谭某会面,并同意共同开发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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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4月,原恩施市经济贸易局以所属单位原恩施市经济贸易系统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名义,将土地转让给某公司,并委派谭负责土地职工集资建房、拆迁房屋等工作。谭某利用职务之便,实际上并未出资,而是以其妻弟李某的名义,与项某、高某签订了土地开发协议。

自2002年以来,谭某以“牟利”为名,多次受到一定的处罚,共计30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老梁的儿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从那时起,他就患有精神疾病,行为难以控制。2009年9月的一天,老梁无故用水果刀刺伤了正在回家途中的未成年人,该未成年人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4万余元。

原告肖宇称,2009年9月1日上午,原告走出家门,走到被告家门口。他被老梁无故刺伤,被送往区医院治疗。现起诉法院,要求老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交通费共计12万余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

被告老梁辩称,上述事实基本属实。误工、营养、护理、交通和精神损害赔偿费用不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的金额以账单为准。他不同意这个诉讼请求。

经法院查明,2009年9月1日上午7时左右,梁肖走出家门,走到老梁家门口时,遇到了老梁。老梁的儿子死于交通事故。老梁精神失常,行为难以控制。老梁用水果刀刺伤了梁肖,造成梁肖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九级伤残。不到重伤,对其未来生活和工作有影响,造成心理和精神压力的,应进行精神安慰,数额酌情为5000元。

法院认为,小早川怜子对老梁因儿子的死亡而造成的精神痛苦的心是可以理解的,但老梁应抑制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行为,不应损害他人的人身健康。老梁将受重伤,严重侵犯他人人身健康权,并应赔偿医疗费、伤残津贴等合理损失。受伤造成的。故判决被告老梁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伤残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费合计11万余元。

资料来源:北京顺义频道,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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