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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退还,受贿人案发前退还给行贿人的款物应否追缴?

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7 07:10:02浏览184次

5、司法实践中统一意见与衔接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贿赂犯罪前返还给行贿人的财物没有统一的处理方法。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统一处理行贿人在受贿犯罪前返还的财物,并向行贿人追回。正常情况下,相关贿赂案件和贿赂案件分开审理。对于在审判中认定的行贿人犯罪前返还给行贿人的财物,行贿案件与受贿案件的判决应当相互对应,并予以反映,以利于协调后的追缴和执行。先审理贿赂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写明依法追回返还的款物,人民法院应当直接执行。先审理贿赂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写明返还的款物应当分别处理。同时,侦查机关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控制返还的款物,以利于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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