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1 16:40:05浏览130次
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根据该法第20条至第24条的规定,我们认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当是贿赂是否在手中。原因是:
首先,受贿罪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接受贿赂、接受贿赂和行为人谋取一定利益。承诺是一种犯罪意图,它表明为行贿者谋取利益是行贿的交换条件,只有收受贿赂才是行贿者追求的直接结果。因此,受贿者接受了贿赂,这意味着他实现了犯罪的目的,从而构成了犯罪的既遂。
其次,根据该法的规定,受贿罪的构成只要求有一种行为和一种故意,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行为和相应的故意。至于行为人是否成功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影响法定的构成要件,因此也不影响既遂贿赂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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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贿赂是否成立的标准也适用于受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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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把握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一)一般贿赂与受贿罪的界限一般贿赂是指非法收受贿赂,但尚未达到法定数额或构成犯罪的法定情节。一般贿赂不构成犯罪,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划分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与情节相比,数量起主导作用,情节起辅助作用。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贿赂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以犯罪论处。行贿不满5000元,情节严重的,也应作为犯罪处理,情节轻微的,由..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