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8 16:55:04浏览55次
“两所高中”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第一种情况下,既然没有出资,就没有委托理财,更不用说理财的“收入”,这应该被视为贿赂。对于第二种情况,其实质是变相受贿。详细的
认识到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应区别于赌博活动和娱乐活动
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委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收受委托人财物的,构成贿赂。
在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贿赂、赌博和娱乐活动。具体认定应基于以下因素: (1)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和频率; (二)赌博资金来源; (3)其他赌博参与者是否事先咨询过; (4)输赢的具体情况和金额。
解释:“两所高中”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实践反映,司法解释虽然明确了对此类行为定性处理的意见,但在具体核实和认定上存在一定困难。
因此,《意见》列出了可以区分贿赂与赌博和娱乐活动的4个参考因素。
“应该注意的是,这些因素不一定具有独立判断的意义,而是提供了一个验证和识别思路的方向,”该“两所高中”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