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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监外执行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6 20:00:04浏览87次

被判刑后没有必要去坐牢。如果是缓刑,你不必进监狱,但你需要诚实,停止犯罪。许多人肯定想知道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在哪里?以下是五六懂法网边肖的简介。

一、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缓刑的适用低于监外执行。

2.监狱外处决受阻碍执行拘留的法律条件的制约,即患有严重疾病并需要保外就医的妇女、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然而,缓刑是以不进一步危害社会为条件的。

3.监外执行是一种替代的执行方法,只有在判决得到确认后才适用。它既可以在判决宣告期间适用,也可以在刑罚执行期间适用,没有试用期。另一方面,缓刑是一种不执行原判决的有条件制度,可以在判决的同时宣布。

4.适用于监外执行的条件一旦消失,监外执行即应被接受。不同的只是执行的地方不同。缓刑只有在被发现在考验期内又犯了罪或者有不作为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撤销和投入监狱执行。此外,原判决将不会执行。

二、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

1、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对于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保外就医或者伤害自己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确实患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出具审批证明。发现被假释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者严重违反保外就医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正在怀孕或哺育自己的婴儿。母乳喂养期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不能照顾自己。监狱外的临时处决不会危害社会。

三、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是哪

执法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其原单位应当协助监督。执法机关应当严格管理和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对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的改造情况告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和改造,并遵守有关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后,罪犯未服刑期满的,应当及时收监。人民法院在判决、裁定时,决定暂予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元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人民法院依法移交犯罪分子执行。罪犯在执行过程中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收监。罪犯在监外临时执行期间服刑期满的,由原监狱和其他执行机构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监外临时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当向监狱当局申请监外执行时,通常会首先审查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只有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遵循规定的程序,然后才能批准监外执行。然而,应该注意的是,在监狱外执行死刑的一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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