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贪污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5 22:01:02浏览96次
共同贪污罪中“个人贪污数额”的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应当理解为共同贪污案件中个人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仅以个人实际分享的赃款数额确定。对于共同贪污罪中的从犯,应当根据其参与的共同贪污罪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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