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关于贿赂犯罪,简析贪污贿赂犯罪的新特点

来源:贪污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6 15:17:01浏览114次

摘要

腐败是公共权利的非公共性社会政治现象,历史上就存在,因不违法而受到约束和惩罚。本文将着眼于现代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以期对国家反贪污贿赂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贪污贿赂犯罪新特点

前言

贪污贿赂犯罪作为一种历史社会现象,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已经存在了四五千年。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进步,社会财富的生产出现过剩,社会分工带来了交换的需要。随着私人财产所有权的出现和人们私人观念的形成,负责公共事务的人和“官员”在进行公务活动时,利用手中受群众委托的公权力侵犯公共财产,攫取非法利益,被社会统治者阶层的法律规定为贪污罪、受贿罪,明令禁止,违者下地狱还债,以维持其统治关系。中国古代“昏、墨、贼、杀”三大最古老的“墨”罪,是“贪污受贿”的原罪。其注曰:“贪失官为墨”,即贪图公物,败坏政府声誉,构成“墨”罪,应以“杀”论处,即死刑。“《夏书》: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这是皋陶在中国原始社会后期规定的“刑罚”。

水墨犯罪为什么要被处死?它不仅攫取了公众的一切不义之财,还败坏了政府在公众中的声誉,威胁或破坏了执政关系,所以必须处死。此后,历代统治者都将贪污贿赂罪界定为不可饶恕的罪行。但奇怪的是,历代法律再严厉、再残酷,也没有人能够杜绝贪污贿赂犯罪,反而越来越严重。原因是什么?究其原因,在于贪污贿赂的根源:财产私有制的社会根源和私人观念的个人根源不仅没有被消除,反而在不断得到加强和发展。就像割韭菜一样,你割下这种作物,它又长出那种作物。恶性循环层出不穷。

近两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贿犯罪除了传统的敛财外,还有许多新的特点。

首先,贿赂策略已经改变

高端礼品、购物卷、合作分红、交手机费、观光旅游、吃喝玩乐、色情贿赂等。行贿手法层出不穷,比例不断扩大。在某直属企业的贿赂案件中,几乎所有案件都有上述内容。比如某厂的吴某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别人的高档礼品和购物卷,吃喝金额高达6万元。某供应部门的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了导购单,并支付了2万元的手机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贿赂、受贿罪等贿赂犯罪的基本要件。其中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财物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手续费”等。这些客观要件表明,我国法律在贿赂犯罪构成中只要求以“财物”贿赂,而不涉及“色情”贿赂条件。

所谓受贿罪,无非是贿赂和受贿两个统一的对立面。大多数贿赂犯罪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的诚信约束。如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或者禁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以各种名义暗中收受回扣、手续费,或者将财物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还有一小部分制约公司、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阻碍管理秩序。比如禁止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或者给予公司、企业职工财物(数额较大),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从犯罪形态来看,色情贿赂除了主体和主观要件无需讨论外,实际上已经侵害了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奉公行为。色情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直接表现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色情可以作为无形资产,作为掌权者的利益享受,而“受益者”则像毒蛇一样贪婪地吸食国家、集体和他人的权益,直至中饱私囊,打败我们的执法者和国家。贿赂犯罪总是与财产联系在一起。财产分为财富和物。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这里的财产实际上是有形的财富和事物。事实上,事物可以分为有形的和无形的。色情作为一种无形的东西(一种利益性质),与贿赂中直观的金银首饰具有同样的效果。有时候色情可以超越金钱的力量,让“受益者”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无声的沉默比有声的对抗更可怕!”这是事实。

在国外很多国家,性贿赂已经被法律认定。美国将“非财产利益”作为贿赂犯罪的一部分,其刑法和《反歧视法》都将性贿赂(性服务)规定为犯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防止贿赂条例》第四章【贿赂】第一条规定,贿赂是犯罪,即“任何人(不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在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向任何公职人员提供任何利益,作为对该公职人员作出以下行为的引诱或报酬,或因该公职人员作出以下行为而向他提供任何利益,即属犯罪。这里所说的行为与我国规定的与贿赂犯罪有关的行为基本一致,所谓“好处”,是指以金钱、任何有价证券或者任何一种其他财产或者财产利益的形式给予的任何馈赠、贷款、费用、奖励或者佣金;任何职位、雇佣或合同;支付、放弃、解除或清偿全部或部分的任何贷款、债务或其他法律责任,以及任何其他服务或优惠待遇(招待除外),包括对已经发生或预计将发生的处罚或取消资格进行辩护,或对采取纪律、民事或刑事行动或程序进行辩护,无论行动或程序是否已经提出:行使或不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责任:提供、承诺或许诺无条件或无条件地给予上述权利、权力或责任。香港廉政公署(ICAC)致力维持社会诚信和公平,以及公务员的高度诚信和道德。该条例的实施类似于中国法律规定的禁止贿赂犯罪的理念。欧洲、北美、一些亚洲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都将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即任何利益,归属于贿赂犯罪的基本点。而且我们的邻居日本也通过判例法将异性性行为界定为贿赂目的,从而在司法实践中确认了性贿赂。这些都表明,在司法实践中,色情可以作为贿赂的手段,可以取得实质性的社会效果,有利于打击犯罪、惩恶扬善。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